福斯特市(Foster City)上月發生共渡公寓大樓六級大火,一名男住客事後被捕。由於調查報告將起火原因列為不明,男住客最終免被起訴。
大火發生於8月2日下午時分,Sea Spray Lane 815號「斯賓納克灣」(Spinnaker Cove)共渡公寓大樓突然起火,約50戶單位遭毀損或破壞,近150名住客流離失所。
CBS電視台報道,男住客湯普金斯(Keith Tompkins)事後涉及多項罪名被捕,包括違法生火造成一名消防員受傷、妨礙或拖延警方調查和故意阻撓、妨礙或拖延火災調查。
警消調查確定,火災從湯普金斯與其93歲母親同住的單位陽台開始。調查人員指出,火警始於一台被檢方所指湯普金斯「疏忽大意」保持開啟的丙烷烤肉爐所在的地方,但調查人員無法確定火警是由這台丙烷烤肉爐所引起。
聖馬刁縣地檢官華格斯塔夫(Steve Wagstaffe)本周宣布不起訴湯普金斯。地檢署指,根據警方報告,火警調查書面報告的結論是起火原因「不明」,又認為即使起火原因並非「不明」,但警方調查和對湯斯金斯的訊問表明,火災並非人為造成,最多只能說是因未關好烤肉爐而造成的「民事疏忽」。
雖然火警未造成住客受傷,但有4名消防員輕傷,包括吸入濃煙。其中2人需要住院,但現已出院。
當局指出,出事共渡公寓大樓建於要求自動灑水系統規定生效前,因此大樓內未設相關系統。根據房產紀錄,該大樓於1981年完工。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