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來自布碌崙的華裔男子承認在緬因州的帕薩達姆基格市(Passadumkeag)管理隨州親自經營一個非法大麻種植點後,本周在該市法庭被判處刑滿出獄。
被告是68歲的郭希森(Xisen Guo,音譯),他於周一(7日)在班戈(Bangor)的美國聯邦地方法廳被判刑,罪名是管理經營涉毒場所,判處「已服刑期」(即刑期折抵已羈押時間)外加一年監管釋放。他是於2025年1月13日認罪。
根據法庭記錄,被告在帕薩達姆基格市緬路(Main Road)549號的一處住宅內經營大麻種植活動。
於2024年2月1日,有人向佩諾布斯科特縣(Penobscot County)治安官辦公室的舉報熱線提交了匿名舉報,稱該住宅內存在非法大麻種植活動。
同一天,警方收到一名秘密線人提供的視頻,顯示三名男子在該住宅後院焚燒物品。一週後,當警方駕車經過該住宅時,注意到房屋和車庫的窗戶都被紙板遮擋,這與非法種植大麻的其他住宅特徵相似。警員步行至距離房屋約50英尺處,聞到了大麻的氣味。
2024年2月,當佩諾布斯科特縣治安官部門、國土安全調查局(HSI)和聯邦調查局(FBI)對該住宅執行州搜查令時,查獲了約40磅加工過的大麻、4710美元現金以及大麻種植的證據。
警方在現場逮捕被告,他向調查人員承認,自己曾一度將該房產租給一名種植大麻的人,後來自己接手了種植活動。隨著調查的深入,相關部門發現,被告透過一家名為「GC 168 Realty LLC」的有限責任公司購得了該房產,該公司成立於2019年12月,並於2020年7月1日至2024年2月22日期間分銷利用該住所種植並於大麻。
法庭記錄顯示,該房產的購入價格為11萬5000元,支付方式包括一張11萬元的支票、1,000元現金以及四張匯票。法庭記錄還顯示,緬因州大麻政策辦公室(Maine Office of Cannabis Policy)並未向該房產頒發合法種植大麻的許可。
檢方指出,被告不僅支付了該房產的電費和房產稅,還購買了用於在此種植大麻的設備及材料。
根據法庭記錄顯示,在2020年8月至2023年11月期間,該房產每月的用電量在6,000至10,000千瓦時(kWh)之間,月度電費在1,000至2,700美元不等。
本報記者林意善紐約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