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灣丹維爾(Danville)一名本月將滿79歲的理財顧問承認,自1998年起以龐氏騙局詐騙逾93名投資者至少950萬元,周三(16日)被判監9年。
灣區新聞集團報道,被告李基斯(Edwin “Mike” Lickiss, Jr.)被指刻意與受害人建立親近關係。他曾在其中一名受害人遭逢家庭變故後主動聯絡對方,又告訴另一名受害人,自己視她如女兒,並承諾投資回報最高可達30%。但受害人不但未能取得所承諾的回報,反而損失慘重。根據提交法庭的受害人影響陳述,一名七旬受害人損失60萬元,如今被迫重返職場賺錢維生。
這宗騙局持續近30年,直至2024年才告曝光。李基斯其後遭聯邦起訴,並於今年5月承認一項電匯詐騙罪及一項洗錢罪。他承認從1998年至2024年9月期間,詐騙逾93名投資者至少950萬元。
李基斯在向受害人發出的道歉信中表示,一直渴望向所有人道歉,並承認連妻子和孩子也遭他蒙騙。
他寫道:「我向你們撒謊,也欺騙了你們。當時我讓自己相信,我最終可以賺到足夠的錢,全數償還給大家。但這種妄想不能成為我所作所為的藉口。」
李基斯的代表律師以他患有嚴重疾病、需要認知方面的支援為由,請求法官判監4年,並准許他刑滿後在家中接受監管。檢方則主張判監9年,指李基斯以年長及情感脆弱人士為目標。聯邦地區法官泰加(Jon Tigar)最終判處9年監禁。
助理聯邦檢察官沃林斯基(Benjamin Wolinsky)在量刑備忘錄中指出,部分受害人與李基斯相識多年,甚至視他為家人或父親般的人物;另一些人則在患病、喪親、離婚或面對其他個人困境期間,把積蓄交由他處理。
沃林斯基指出,有受害人因此無法退休,即使患有嚴重健康問題仍須繼續工作,也有人無力支援身障家人,並承受嚴重情緒壓力。
根據法庭紀錄,檢方另提出逾1200萬元的賠償要求。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