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否認多項指控

2026 年 7 月 31 日

孫安佐

藝人孫鵬之子孫安佐,現已改名孫健豪,因涉嫌在網絡散布自製噴火槍影片及持有具殺傷力槍枝,30日上午前往士林地方法院進行準備程序,他在庭上面對檢方指控僅承認持有模擬槍,其餘罪名全盤否認,並聲稱警方未經其同意即前往住處進行違法搜索,同時要求法院重新鑑定空氣槍,檢方則主張無再行鑑定之必要,法官諭知候核辦。

孫安佐針對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部分辯稱,當時自己在偏僻地方且已是深夜,現場停車場只有自己1輛車,噴火方向也是朝向有水的水溝而非樹木,主觀上只是為了測試新改良的噴火槍裝備,完全沒有要影響路人的意圖。

關於上傳影片部分,孫安佐表示影片已經加上警語,自己只是為了增加流量,影片並沒有威脅任何人。關於槍枝部分,孫安佐強調霰彈槍驅動方式為瓦斯罐,以氣動方式射擊而非火藥式,空氣槍則是在臉書社團購入,測試時可能發生電子系統故障,要求重鑑。

辯護律師指出警方5月18日未持搜索票前往孫安佐房間搜出空氣槍,父親孫鵬並不是屋主且無權代為同意,警方行為屬於違法搜索,法官質疑屋主同意是否無效,辯護律師表示下次開庭會提出房子不是孫鵬的證明文件,檢察官則根據刑事局鑑定結果主張槍枝具有殺傷力且不需要重新鑑定。

孫安佐在結束開庭後面對大批媒體提問,他滿臉淡定僅表示自己在法院內「已經講很多了」,隨即與律師搭車離開。

共犯曾認罪 又改口

共犯、前經紀人陳昱中之前已認罪,但出庭死改口否認犯罪,他未聘律師自行應戰,辯稱是善意分享孫安佐的發明,孫安佐曾有在大排水溝測試噴火槍的經驗,向他保證很安全,他基於信任才協助,沒有妨害交通、恐嚇民眾的犯意;另一次他幫忙拍片,是因他坐孫的車被載到偏僻郊區,無法離開,也叫不太到車,只好勉為其難協助拍攝,「有無奈接受、半強迫的感覺」。

孫安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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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製作人陳昱中強調自己是「善意分享孫安佐的影片」。網上圖片
影片製作人陳昱中強調自己是「善意分享孫安佐的影片」。網上圖片
律師指出警方未持搜索票前往孫安佐房間搜出空氣槍,父親孫鵬(圖)並不是屋主且無權代為同意。中央社資料圖片
律師指出警方未持搜索票前往孫安佐房間搜出空氣槍,父親孫鵬(圖)並不是屋主且無權代為同意。中央社資料圖片
孫安佐僅坦承持有模擬槍其餘均否認犯罪。網上圖片
孫安佐僅坦承持有模擬槍其餘均否認犯罪。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