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一間戲院日前發生一宗因觀影禮儀問題而引發的肢體衝突。兩對情侶在高雄大遠百威秀影城觀看電影,其中一對情侶的手機未開啟靜音模式發出聲響,遭鄰座另一對情侶提醒制止。電影散場後,雙方爆發口角並演變成肢體衝突,四人混戰的畫面被現場觀眾拍下並在社交平台流傳。涉案四人隨後被警方帶返派出所調查,並互相提告。
本文核心內容:
- 事發於8月30日凌晨,高雄大遠百威秀影城。
- 衝突起因是27歲郭姓女子與25歲楊姓男友觀影時手機兩度響起,遭鄰座33歲李姓女子勸阻。
- 散場後雙方在影廳外走廊爆發肢體衝突,四人扭打,場面混亂。
- 警方表示,四人互相提出刑法「傷害」及「妨害名譽」告訴,案件已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同時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衝突過程與雙方說法
根據網上流傳片段及台媒報道,現場男女分成兩組激烈扭打,李女(白衣)將郭女(黑衣)推倒在地並掌摑,另一邊兩名男子亦打至上衣撕破、撞倒一旁的電影宣傳立牌,引發大批途人圍觀。事後雙方在社交平台各自發文還原經過。李女指出,散場時對方惡意伸腳及擺放食物阻擋去路,更在影廳門口堵人,職員協調期間對方男伴率先揮拳動武;郭女則承認未開靜音及率先動手確屬疏忽與情緒失控,並為此致歉,但反指對方散場時言詞挑釁在先。
法律後果與網民反應
高雄警方表示,涉案四人目前已互相提出刑法「傷害」及「妨害名譽」告訴,案件已全數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同時,四人在公共場所鬥毆的行為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一併移交法院裁處。事件引發網民熱議,有網民批評手機未靜音是缺乏素質,被提醒後動手更不應該;亦有網民認為動手打人始終不對,應交由職員或警方處理;另有網民提醒,根據台灣法律,雙方提告傷害罪可能導致各自留有案底,加上可能面臨的罰款及訴訟費用,代價極不划算。

